文 本刊记者/邢 力
五年前,湖北妹子胡欣(化名)只身来到上海,想在这片商机无限的土地上寻找些许生财之道。然而在上海这座大都市里,胡欣无亲无故,无依无靠,一直靠自己在发廊打工赚钱糊口,就这样过了一年多,一次偶然的机会,胡欣在工作中认识了发廊里的客人黄伟(化名)。胡欣一边给黄伟理发,一边两人就攀谈了起来,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悉了。
外来妹与离婚男建新家庭
原来年近四十的黄伟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原因是妻子嫌他“赚不到钱,没出息”,由于婚后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六年前妻子就和别人跑了。
黄伟和前妻结婚后一直住在黄伟父亲单位分配的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上的老公房内,黄伟母亲去世后,夫妻俩就和黄伟父亲一起居住,房屋产权一直登记在父亲名下。因此黄伟前妻与他离异后就搬了出去,然而黄伟离婚后还不到一年,黄伟的父亲就过世了,剩下黄伟一个人独守55个平方米的空房。不但生活上无人照料,精神上更是空虚无比。
此时,胡欣的出现让黄伟看到了新的生活希望。一方面,黄伟希望能重新组建家庭,开始新的生活;另一方面胡欣也希望能在上海有个依靠,尤其是可以告别四处租房漂泊不定的生活。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认识没多久便注册登记结婚了。为了对胡欣“表忠心”,黄伟还特意在房产证上加上了“胡欣”的名字,这样一来,这套房屋就成了两人的共有财产。
为筹投资款变卖自住房
说来也巧,就在两人结婚后不久,胡欣从一位来上海打工的湖北老乡的口中得知,老家正掀起一阵“商铺投资热潮”,几乎人人都说花钱投资商铺是一桩稳赚不赔的好买卖。听老乡那栩栩如生地动情描述,胡欣越听越心动。真希望立马回老家投资赚上一笔,然而却苦于手头缺少资金。于是她就游说黄伟把房子卖了套现去湖北投资商铺。虽说商铺投资这事风险不小,但同样心存暴富幻想的黄伟经不起游说。最终在夫妻俩反复商议权衡后,决定把投资商铺的宝押在自己仅有的这套住房上。房屋出售后,两人暂时租房生活,等到赚到钱后再买套大房子。
胡欣夫妇当即就到附近的中介公司将自己的房子挂了牌,等待买主。幸运的是,中介公司方面很快有了消息,来自云南的吕兆华、吕兆文(化名)兄妹相中了他们的房子。接下来理应就是正常的办理手续,签约、付款、交房。但恰恰是这简单的三个步骤,引出了一连串的矛盾纠纷。
四年四起诉讼闹剧
事情还要从双方签订合同说起。当初胡欣夫妇为了快速套现,以68万元将房屋作价卖出。而吕兆华兄妹由于手头资金不够,决定采取首付22万元加贷款46万元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双方对此表示一致同意,并以此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吕氏兄妹也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首付22万元,原本这一切都没什么问题。可就在他们支付了首付款后,等待银行放款完成最终交易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银行贷款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下来。
无奈的吕兆华二人只能提出终止合同并同意支付违约金。可是早已把到手的首付款拿去做商铺投资的胡欣根本无法将钱退还。由于双方谁都不肯让步,于是事情闹到了法庭。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前前后后引发了四起诉讼:先是吕兆华、吕兆文提出终止合同遭拒,提起诉讼;后是黄伟、胡欣夫妇反告吕氏兄妹先行提出解约,要求赔偿;接着吕氏兄妹又再次要求胡欣夫妇交房;然而在退款不成,交房没门的情况下,最终在2010年,吕氏兄妹再次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胡欣夫妇交房并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交房
值得注意的是,吕氏兄妹第一次起诉要求的是终止合同,退还首付,但到了第三起官司时,诉讼请求就变成了要求对方交房。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前两起官司的审理过程中,吕氏兄妹的房贷批了下来,他们原本希望能够按照当初的合约把拖了一年多的“半吊子买卖合同”给彻底完成了。
然而就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黄伟、胡欣夫妇却遭遇了悲喜两重天的洗礼:一方面,他们在湖北商铺上的投资并没有如预期的那样给自己带来丰厚回报;与此同时,他们在上海的这套房子的市场价格却一路水涨船高。两人就把发财梦再次寄托在了上海那套黄伟父亲留下来的老公房身上。于是两人心里一合计,要我退首付,当然拿不出来,可要我按一年前的原价卖房子,显然又心有不甘。结果当两年前法院判决要求他们搬离时,他们却以这是两人的唯一住所,若搬离将无住所为由,拒绝搬离,这也让法院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而这一拖就是两年。
可怜吕氏兄妹好不容易凑齐了钱款却两手空空,虽然多次上门协商,但都被打了回票。毕竟在这两年时间里,上海的房价又有了令人乍舌的上涨,而该套房屋的市场价格也早已涨到了150余万元。黄伟夫妇要求以市场价重新签订买卖合同,但这显然已远远超过了吕氏兄妹的承受力,无奈之下,吕氏兄妹只得第三次向法院求助。最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胡欣夫妇交房并强制执行。
法官点评:买卖双方都有过错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官 侯荣康
其实这起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但正所谓“无巧不成书”,之所以会有前后四起官司闹剧,就是因为买卖双方同时发生了过错。
首先,黄伟、胡欣夫妇的卖房行为有很强的目的性,就是为了盘活资金去投资商铺。然而任何投资都要量力而为。不动产本身的流动性就较差,通过出售不动产来换取流动资金这一投资决策本身是具有较大风险的,而把自己仅有的一套住房贸然拿去出售更是严重违反理财基本原则,因为这等于将夫妻二人今后的基本生活条件置于极为危险的境地中。对于这对一心沉浸在发财梦里的夫妻而言,今天“房去楼空”的结局是不难想象的。
其次,吕氏兄妹在购房时也没有做足充分的功课,为了能抢下急于出售的“便宜货”,没有对自己的贷款能力做出恰当的评估,这一误判也成了后来所有矛盾的根源。另一方面,吕氏兄妹还承担了“诉讼风险”。由于他们第一次提出诉讼要求是解除合同,不料败诉了,法院最后判决为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就在诉讼进行的这段时间里,交易双方的心态发生了重大变化,一边是胡欣老家的商铺并没有像传说中的那样成为摇钱树,另一边上海的房价又一路看涨。结果吕氏兄妹想要尽快买下而不是要拿回首付,但胡欣夫妇却不想卖房了。这才有了后来一次又一次劳命伤财的关联官司。
在这起案件中,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所犯的错误,都有很好的警示作用。
理财金手指:人算不如天算
当初胡欣夫妻两人都有梦想暴富的心理,因此当老乡告诉胡欣家乡的商铺租金在上涨时,胡欣只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却完全没有去考虑一窝蜂的商铺投资热潮所暗藏的风险。毕竟商铺投资需要实体经济的支撑,需要更加专业而长期的观察和思考,而胡欣却被赚钱传说冲昏了头脑,在没有对市场走势和商铺前景进行全面观察的情况下,就贸然进行投资,显然是犯了投资大忌。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此时上海的住宅价格却持续上涨,这显然再次出乎了胡欣夫妇的预料,于是两人又再次把暴富的希望赌在这套归属权悬而未决的房子身上,但最终两人还是落下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